动学字〔2018〕3 号
关于做好我院 2018 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各位应届生:
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 2017 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
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》(粤人社函〔2017〕510 号)和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人社函[2015]1859 号)文件精神关于求职创业补贴的相关规定,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做好我院 2018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求职补贴预申请要求
1、申请对象:符合条件的 2018 届毕业生
2、申请条件:
(1)城乡困难家庭(指持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、五保供养
证、特困职工证、扶贫卡和社区发放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卡等的家庭)高校毕业生
(2)残疾高校毕业生(持残疾证)
(3)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。
3、补贴标准: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高校报送材料进行审核,再经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的申请人员,按照 1500 元/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。
二、补贴申请和发放程序
1、个人提出申请。符合条件的 2018 届学生于 3 月 5 日—3 月 23日自
愿提出申请,学生网上申请路径是: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(网址:http://zhku.jobsys.cn/unijob/index.php/web /Index/index 或者扫描正文文末处二维码)——>学生登录(用户名:学生本人学号,密码:学生本人身份证后 6 位)——>事务办理”——> “求职创业补贴申请”。填写申请内容,上传相关证件材料,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:
(1)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附件 1,可在系统直接打印)
(2)高校毕业生所持体现有效期内的家庭困难相关证件(证明)复印件(此处符合条件 1 或条件 2 者提交)
注:学生在系统申请时,请上传相关证件各页作为附件(城乡低保证/五保供养证/特困职工证/扶贫卡/残疾人证/零就业家庭证明/国家助学贷款同),同时请认真参照通知附件 3 的相关证件说明表进行证件材料的完善。如经核查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,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,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。
(3)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完整复印件 (此处符合条件 3 者提交)(4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两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(5)申请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账户(须是学校扣缴学费的银行卡)复印件(空白处亲笔签名+联系方式)
2、学院初审。学院结合通知要求及附件 3、附件 4 的相关证件说明表,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初审,并于 3 月 20 日下午17:00 前,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等纸质材料汇总交到院办323室辅导员助理李嘉瑶处。附件1、附件2电纸版发到sky_stu@163.com.
3、学校复核。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院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,确定各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,统一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。
三、工作要求
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高校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请各毕业生
高度重视,务必认真阅读、理解文件内容,了解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,望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。
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维码:
附件:
1.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
2.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
3.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证件说明
4.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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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 年 1 月 1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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